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告
([2009]第1号)
根据《
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下列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委办局以及其他机构于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报送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1件),经审查准予备案,现公告如下:
一、区县人民政府(17件)
(一)浦东新区人民政府(3件)
1.浦东新区推进民用建筑节能办法(浦府〔2008〕193号,2008年8月8日制定)
2.浦东新区支持鼓励人才若干意见(浦府〔2008〕145号,2008年6月26日制定)
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促进自主创新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浦府〔2008〕233号,2008年9月24日制定)
(二)虹口区人民政府(1件)
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07年本区被拆除房屋同区域已购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平均市场单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的通告(虹府〔2008〕13号,2008年6月30日制定)
(三)闸北区人民政府(1件)
闸北区关于加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管理的暂行办法(闸府规范(2008)2号,2008年11月14日制定)
(四)静安区人民政府(3件)
1.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发改委《关于加强和规范静安区新开工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静府发〔2008〕8号,2008年5月10日制定)
2.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发改委《关于促进企业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静府发〔2008〕10号,2008年7月4日制定)
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外经委《静安区贯彻<上海市外商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改革方案>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静府发〔2008〕17号,2008年10月14日制定)
(五)宝山区人民政府(2件)
1、宝山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规划管理若干规定(宝府〔2008〕14号,2008年3月13日制定)
2、宝山区关于撤销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建制的若干规定(宝府〔2008〕15号,2008年3月17日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