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五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大政办发[2009]21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大培育和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力度,鼓励更多的龙头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按照《大连市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在区市县筛选、推荐的基础上,经过检查和审核,经市政府同意,认定辽宁庄河大骨鸡原种场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为第五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并予以公布。
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对带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落实相关扶持政策,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做好重点龙头企业的培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促进重点龙头企业的健康发展。
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要将促进农民增收作为重要任务,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等方式,与农民建立稳定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不断增强带动能力;要加强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切实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形成科研、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产业链,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大连市第五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日
附件:
大连市第五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辽宁庄河大骨鸡原种场有限公司
大连光达禽业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陈记果品有限公司
大连中超食品有限公司
大连金砣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大连乾日海洋食品有限公司
大连槿宁食品有限公司
大连日富食品有限公司
大连海德食品有限公司
大连同源食品有限公司
大连丰禾食品有限公司
大连益洋经贸有限公司
大连绿原果品有限公司
大连富泽果业有限公司
大连瑞华景年物流有限公司
大连高科果业有限公司
大连镇海果业有限公司
大连裕曼食品有限公司
大连富美山庄有限公司
大连渴望食品有限公司
大连辉鸿食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