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心城区夜景亮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潍政办字〔2009〕19号)
奎文、潍城区人民政府,市高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心城区夜景亮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ΟΟ九年二月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心城区夜景亮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做强做大服务业,促进城市夜间经济繁荣发展,方便市民生活,市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至3月底前,对中心城区夜景亮化工程进行一次全面建设,以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现根据市政府部署,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亮化重点和任务分工
本次夜景亮化工程,以属地负责为主,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协调配合,按照全面启动、重点突破、整体提升的要求,重点抓好中心城区金融业、商业、餐饮业三大服务行业以及重要公共设施和建筑夜景亮化建设,全力营造中央商务区繁华靓丽的城市夜景,确保中心城区亮化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所有亮化任务(详见附表)于3月底前全部完成。亮化重点和任务分工如下:
(一)重要区域、主要街道和特色建筑的亮化。重点做好以胜利东街、和平路、东风东街、潍州路四围及周边区域为主体,以中百大厦、金融街综合楼为两翼的中央商务区以及东风街、胜利街、和平路、四平路、潍州路、文化路、北海路等主要夜景景观大道和重要特色建筑的夜景亮化建设。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二)金融业领域的亮化。主要对金融街综合楼、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潍坊分行、建设银行潍坊分行等10座金融业建筑实施夜景亮化建设。由各有关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市人民银行、市金融办协调。
(三)商业领域的亮化。主要对中百大厦、百货大楼、东盛广场、新华路佳乐家等18座大型商场超市建筑实施夜景亮化建设。由各有关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市贸易局协调。
(四)餐饮业领域的亮化。主要对鸢飞、齐鲁、圣荣等7座星级酒店建筑实施夜景亮化建设。由各有关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市旅游局协调。
(五)公共设施的亮化。主要对市博物馆、凤凰桥、亚星桥、彩虹桥、海培绿地、白浪河景区沿线等公共设施实施夜景亮化建设。由市市政管理局、规划局负责。
(六)现有亮化设施的整治。主要对城区主次干道沿街两侧霓虹灯、广告牌匾等现有亮化设施进行专项整治,彻底消除破损、残缺、字体不全、灯具不亮等亮化“脏乱差”现象。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
二、工作要求
(一)严把设计关口。鼓励各有关部门、单位走出去学习借鉴国内外一流城市亮化经验,着力建设高品质夜景景观。牢固树立节能环保理念,主要采用LED节能光源。市照明办要推荐一定数量具有较高水准和丰富经验的专业设计、施工企业,并统筹审核城区重要片区和主要道路夜景亮化设计方案,做好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