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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潍坊市第三届老年人运动会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潍坊市第三届老年人运动会的通知
(潍政办字〔2009〕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潍坊军分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有关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充分体现党委、政府对老年人的关爱,全面检阅和展示近年来全市老年人体育运动的成果,推动老年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意见》(办字〔2006〕45号),我市定于今年9月份举办潍坊市第三届老年人运动会。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和各项准备工作,按时组团参赛,并为运动会的举办提供大力支持。市体育局和市老年体协要精心组织,周密策划,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第三届老年人运动会开得圆满成功。

  附件:潍坊市第三届老年人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二ΟΟ九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
潍坊市第三届老年人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竞赛日期、地点

  2009年9月在潍坊举行,部分项目先期举行。各项目的竞赛日期和地点,见各单项规程。

  二、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市直各系统、各部门、潍坊军分区老年体协。

  三、竞赛项目

  门球、台球、健身秧歌、健身球、太极拳、剑、乒乓球、趣味运动会(田径)、柔力球(第二套)、中国象棋、围棋、钓鱼、桥牌、地掷球。

  四、参加办法

  (一)各县市区、市直各系统、各部门、潍坊军分区老年体协为单位组团参加,参加人数执行各单项规程。

  (二)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

  五、竞赛办法

  (一)坚持“重在参与”的原则和“健身第一,安全第一,友谊第一,风格第一”的方针。

  (二)各项目均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审定并批准的最新竞赛规则和裁判法,并结合老年人特点制定的各项目具体竞赛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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