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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华蓥山广能集团四方电力公司上网电价的函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华蓥山广能集团四方电力公司上网电价的函
(2009年2月16日 川价函〔2009〕32号)


省电力公司:

  华蓥山广能集团四方电力公司是经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电厂,现有装机1.8万千瓦循环流化床机组。四方电力公司2008年9月与广安电业局签定了发供电分离协议,即由原来的“自发自供、余电上网”改为“只发不供、全电上网”。按照国家现行电价政策,经研究,华蓥山广能集团四方电力公司上网电价按四川电网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3837元,从机组全额上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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