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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市工商局:严把生产企业注册准入关,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机动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查处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和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未列入国家产品公告目录的车辆及配件行为;依法查处非法回收、销售报废汽车和擅自拼装、改装车辆行为。

  市质监局:监督检查机动车成品及配件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执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法律、法规及规章情况;依法查处非法生产、拼装、组装机动车行为;监督管理道路交通安全防护产品的生产;对列入计量器具目录的交通安全防护产品的制造、修理、使用等进行监督管理。

  市教育局:指导和督促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坚决制止学校使用报废车辆、低速货车、拖拉机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师生。

  市卫生局: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救援体系,组织协调有关医疗机构做好道路交通事故伤员的救治工作。

  市贸易局:对机动车维修单位进行登记造册,强化维修人员管理,督促其对维修车辆建立登记制度。

  市农机局: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的考试、发证和拖拉机驾驶证的审验以及拖拉机的安全技术检验、道路行驶牌证的核发等工作,及时将拖拉机驾驶人和拖拉机牌照核发情况向县级以上公安车辆管理机关备案;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管理,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及其驾驶人实施交通安全监管。

  市旅游局:督促旅行社、星级饭店等旅游企业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导游员等旅游从业人员道路交通知识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旅游客运企业及其驾驶人员的监管和培训。

  市司法局: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内容,组织开展经常性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市环保局:组织开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和排气污染年度检测、污染防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机动车的报废工作。

  市气象局:及时公布恶劣天气预报,建立气象预警系统,畅通与公安交警部门的沟通渠道,及时为交通安全管理提供气象保证。

  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协调有关保险企业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理赔工作,参与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理赔的调查;会同公安交通管理、农机等部门建立机动车信息网络平台。

  潍坊军分区:加大警备纠察力度,维护好军车运行秩序和交通安全;进一步畅通与地方道路交通管理主管部门的沟通渠道,搞好地方主管部门抄告违法军车司机的教育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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