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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潍政办发〔2009〕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ΟΟ九年二月十六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构建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更好的适应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大力整治路面行车秩序,加大事故隐患路段整改力度,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总体上保持了平稳态势。但我市交通安全形势依然非常严峻,2008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84.4%和96.67%。各级各部门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刻理解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构建和谐平安潍坊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基本要求,切实增强紧迫感,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交通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和实施“畅通工程”活动为切入点,逐步建立完善“政府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使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达到工作机制健全,交通设施完善,科技应用领先,道路有序畅通,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事故稳中有降,安全形势稳定;全市万车交通事故次数、万车死亡人数、万车受伤人数等指标接近或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责任交通事故,城区交通拥堵、交通秩序混乱的“两难”问题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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