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支持会展业发展。下放商品展销会登记权限,简化登记程序。省、市州、县市区政府批准的各类展销会,分别由市州工商局或县市区工商局登记。办理商品展销会登记时限由规定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十一、支持农村企业发展。鼓励企业在农村设立分支机构,鼓励投资人向农业投资,支持返乡农民工在农村创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和进退自由的原则,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具备条件的由县级工商局委托所在地工商所核准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
十二、支持推进商标富农工程。积极引导农民和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注册农产品商标,促进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指导各类组织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引导农业生产经营者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增产增收。
十三、支持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制定经纪人培训规划和具体措施,鼓励、引导运销大户、种养能手和农村科技人员等从事经纪业务,壮大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
十四、支持发展订单农业。开展合同帮农,发展“订单农业”,指导签订合同,调解合同纠纷,减少生产风险,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合法权益。严厉查处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涉农合同欺诈行为。
十五、促进农村市场繁荣活跃。支持引导城市超市连锁店向农村延伸,开展连锁经营,促进日用消费品、农资商品和农产品流通。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伪劣家电的违法行为。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加强农村消费者协会分会和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建设,确保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六、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消费。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加强消费维权,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功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消费信心,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良好的消费环境。
十七、严格依法行政和提高工作效率。以解放思想为先导,牢固树立“发展为重、服务为先”的工作理念。完善便民举措,畅通绿色通道,下放登记权限,推行网上登记,实行“首办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考核督查,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