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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关于《2009年福州市麻疹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接种方式及要求
  为保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质量和较高的接种率,接种方式应以定点接种为主,同时辅以巡回、入户接种等方式;应在常规免疫工作的基础上,增加强化免疫临时接种点的数量,延长接种门诊和接种点的服务时间;临时接种点的设置应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符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对接种点的要求,兼顾方便群众,便于强化工作的实施。
  对于未到接种点接种的儿童,要采取再通知和动员等措施,确保所有应种儿童到指定接种地点接种,边远、特殊等地区少数漏种儿童可采取入户接种等方式上门补种。接种期间如发现未摸底登记的目标儿童,应作为应种儿童进行登记、接种,并计入应种汇总数。
  (二)接种点的设置
  设置接种点数量应根据当地的地理条件、人口密度、摸底情况等综合考虑。接种点应设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为保证入学儿童的接种率,应在学校医务室、办公室、空教室等地设立临时接种点,禁止在进行教学活动的教室开展群体接种。
  强化免疫接种点应合理设置等候、登记、接种、观察、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等功能分区。接种时维持好接种现场秩序。
  接种点要有醒目的标记,张贴强化免疫宣传画、横幅、接种禁忌告知等。新增设的接种点要便于儿童家长寻找,并及时通知儿童家长。
  (三)接种点人员的配备
  每个接种点至少应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直接参与现场接种工作,并抽调至少1名经验丰富的内科医生,负责协助接种工作人员,对发生的疑似接种异常反应病例进行及时诊断、治疗、处理。各县(市)区卫生局应从地段医院、卫生院、村级卫生所等医疗机构抽调医务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发放临时接种上岗证充实到各接种点参与现场接种工作。
  1、现场组织员(1-2名)
  一般由村委会(街道居委会)主任或成员、学校班主任或校医担任。负责应种儿童的通知、接待及接种现场的组织工作,并负责在现场向儿童家长进行有关强化免疫内容的宣传。
  2、现场记录员(1名)
  现场记录员由乡村医生或医院防保科医生担任,负责询问儿童健康状况、有无禁忌症,对可疑发热儿童测量体温,对有禁忌症儿童,记录禁忌症的种类,并将记录有禁忌症的处方交由儿童家长保存,作为快速评估时不计入应种儿童数的凭证;对应种儿童进行核实和接种登记;对已接种儿童可进行标记;每天接种工作完成后进行资料的整理和上报。
  3、现场接种员(2-3名)
  现场接种员必须由经过培训且考核合格,并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医护人员担任,负责对适龄儿童进行接种。
  (四)设立巡回搜索组
  在农村或社区,根据人口数量设置巡回搜索组,在强化免疫集中接种后期,分片包干负责搜索所辖区域的适龄儿童,并通知儿童到指定接种点接种。
  在市场、机场、火车站、汽车站、边境通道、城乡结合部,都要设立巡回搜索组,反复巡回搜索未接种适龄儿童,通知到指定接种点接种。对于边远山区、海岛等特殊地区,无法到定点接种的目标儿童,可辅以入户的方式开展接种。
  (五)现场接种
  1、核实接种对象
  接种工作人员应核对受种者是否为本次受种对象。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告知预防麻疹的相关知识,并在接种卡(薄)和接种证上记录。对于应缓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交代补种的地点和时间。
  2、接种前告知和健康状况询问
  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麻疹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告知可采取口头或文字方式。
  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对可疑发热儿童应测量体温。
  3、准备药品、器械等
  实施预防接种前,需要准备好消毒器材、体检器材、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安全注射器材等。
  4、实施接种并做好登记
  对接种对象接种疫苗,并做好接种登记,学龄前儿童应将接种记录登记到接种证上,供入托入学时查验。无证或未带接种证者,应做好记录,强化免疫结束后及时给予补证或补登。
  对于麻疹疫苗常规免疫程序漏种的儿童,如本次强化免疫符合相应程序时间要求,可作为麻疹疫苗第1剂次或复种的剂次,记入常规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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