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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淄博市棚户区老旧工矿居住区和城中村整治改造领导小组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淄博市棚户区老旧工矿居住区和城中村整治改造领导小组的通知
(淄政办字〔2009〕16号)


  为切实做好以棚户区、老旧工矿居住区和城中村整治改造为重点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市政府确定成立淄博市棚户区、老旧工矿居住区和城中村整治改造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长:
  周清利(市长)
  常务副组长:
  周连华(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
  王锡良(市政府副秘书长)
  卜德兰(市财政局副局长、国资办主任)
  刘东军(市建委主任)
  杨继明(市房管局局长)
  成员:
  庄鸣(市长助理、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孙兴贵(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李树民(市发改委主任)
  倪强(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同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宋娟(市建委副主任)
  王振升(市审计局局长)
  李洋(市环保局局长)
  徐建祥(市规划局局长)
  温义(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宗可胜(市信访局副局长)
  石广博(市物价局局长)
  高燕(市房管局副局长)
  谢贤云(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张文泉(市国税局局长)
  于波(市地税局局长)
  张强(淄博银监分局局长)
  王咏(张店区区长)
  杨洪涛(淄川区区长)
  刘荣喜(博山区区长)
  韩昆山(周村区区长)
  毕荣青(临淄区区长)
  王可杰(桓台县县长)
  徐培栋(高青县县长)
  苏星(沂源县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锡良兼任办公室主任,刘东军、杨继明、卜德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同时,成立老旧工矿居住区和城中村整治改造指挥部、棚户区整治改造指挥部。老旧工矿居住区和城中村整治改造指挥部由刘东军兼任指挥,宋娟兼任副指挥。棚户区整治改造指挥部由杨继明兼任指挥,高燕兼任副指挥。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研究制定相应配套政策;汇总全市棚户区、老旧工矿居住区和城中村三年整治改造计划及年度建设计划,并进行调度、督查;对各区县、高新区整治改造项目进行审核,报市政府审批;搭建市融资平台,负责整治改造建设启动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组织召开领导小组调度会、协调会及工作例会,协调解决改造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负责整治改造工作各类信息、档案的管理;对全市整治改造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各区县、高新区整治改造工作进展及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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