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福建省家电下乡销售网点销售服务责任书
为了顺利有效开展“家电下乡”工作,本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按照商务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规定和福建省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自觉承担和履行以下承办责任:
一、建立健全工作体系。本销售网点认真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和团队建设,切实制定具体操作方案,保证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起止时间有序开展工作。
二、履行备案手续。本销售网点是中标销售企业设置的网点,将按规定认真履行网点备案手续。
三、认真宣传和执行政策。本销售网点加强导购员、信息员培训,保证工作人员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向农民正确宣传政策及相关规定,禁止误导农民消费、骗取国家补贴等违规行为。
四、认真执行中标指定价格。本销售网点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向农民销售补贴类家电产品控制在产品中标指定零售价格以内,保证不提价销售或变相提价销售。
五、保持货源充沛。本销售网点将针对网点所在县(市、区)农民的消费需求,做好适销畅销货源的采购、调运。
六、确保经营场所安全。本销售网点将制定经营促销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从管理人员、消防设施、安全监控、疏散通道等方面切实加强安全工作,有效防范经营促销场所发生哄抢、踩踏、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其他促销活动与家电下乡售货现场相分离。
七、保证服务到位。本销售网点积极为农民免费提供送货上门、安装调试、使用辅导、上门维护服务,按国家规定负责提供免费保修服务。
八、自觉维护流通秩序。本销售网点认真执行流通网络开放性原则,坚持友好合作、公平竞争,自觉抵制地方保护、行业垄断、欺行霸市和恶意竞争等行为。
九、保持信息渠道畅通高效。本销售网点保证及时、准确登录销售与退换货信息,按规定时限报送工作进展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