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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全省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先进单位的决定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全省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先进单位的决定
(辽政发〔2009〕5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2008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省各地以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要目标,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河道生态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为重点,积极开展农田基本建设,在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提高防洪抗旱标准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省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推动全省农田基本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省政府决定授予沈阳市等9个市人民政府2008年全省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市级优秀组织奖称号,各奖励“以奖代补”资金45万元;授予沈阳市苏家屯等36个县(市、区)人民政府2008年全省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县级优胜单位称号,各奖励“以奖代补”资金40万元;授予大连市旅顺口区等8个县(市、区)人民政府2008年全省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县级先进单位称号,各奖励“以奖代补”资金20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同时号召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继续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以更大的热情投入今后的农田基本建设,继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生产安全,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为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全省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8年全省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市级优秀组织奖和县级优胜、先进单位名单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
2008年全省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
市级优秀组织奖和县级优胜、先进单位名单

  市级优秀组织奖单位:9个
  沈阳市人民政府
  大连市人民政府
  鞍山市人民政府
  本溪市人民政府
  营口市人民政府
  辽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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