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人:吴光副市长
协调人:王强副秘书长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3)加快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抓好新一轮整村推进扶贫30个,移民扶贫260户。完成水库移民6万人的直补和项目扶持。
责任人:李刚副市长
协调人:宁文彦副秘书长
责任单位:市农委会同水务局。
3. 大力发展社会事业。
(1)坚持义务教育体现公平均衡、职业教育突出优势、各类学校办出特色的原则,调整教育布局,整合教育资源,推进教育协调发展。
责任人:刘诗副市长
协调人:邹万光副秘书长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加强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改善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条件,提高诊治水平。
责任人:刘诗副市长
协调人:邹万光副秘书长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3)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责任人:刘诗副市长
协调人:邹万光副秘书长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4)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建设10座乡镇文化站。
责任人:刘诗副市长
协调人:邹万光副秘书长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文化局。
(5)推进数字电视平移2万户,建设1600户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点。
责任人:刘诗副市长
协调人:邹万光副秘书长
责任单位:市广电局。
(6)城乡宽带覆盖率达到98%。
责任人:杜晓航副市长
协调人:张文华副秘书长
责任单位:市信息产业局。
(7)加强体育场馆建设,新建健身场所120处,承办好全国青少年乒乓球比赛。
责任人:刘诗副市长
协调人:邹万光副秘书长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8)维护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人:吴光副市长
协调人:陈浩毅副秘书长
责任单位:市老龄办、残联。
(9)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责任人:李刚副市长
协调人:宁文彦副秘书长
责任单位: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10)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雷锋精神,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和省级文明城市。
责任人:吴光副市长
协调人:陈浩毅副秘书长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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