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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水平的通知


  附表二:
  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生育并发症支付范围

序号

产前并发症

产时并发症

产后并发症

1

妊娠高血压综合症

子宫破裂

产褥期感染

2

妊娠肝内胆汁瘀积症

羊水栓塞

产后尿潴留

3

前置胎盘

产后出血

乳腺炎

4

胎盘早剥

宫颈及阴道裂伤

晚期产后出血

5

母婴血型不合

子宫内翻

产娠中暑

6

妊娠糖尿病

产科休克

产娠期精神异常

7

急性脂肪肝

产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

8

妊娠剧吐

羊膜腔感染综合症

9

轮廓胎盘

10

血管前置

11

羊水过多

12

羊水过少

13

胎膜早破

14

胎儿宫内发育迟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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