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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通知
(渝质监办发〔2009〕28号)


各区县(自治县)质监局,高新区、经开区分局:
  为充分发挥我市地方资源优势,扶持和培育我市具有地理标志特征的产品,提高产品知名度和竞争力,保护民族精品和历史文化遗产,促进我市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经市局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加大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社会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在近期对本辖区内的地理标志产品资源进行一次摸底调查, 积极发掘以地理环境、自然条件、人文因素、传统工艺等形成的质优、特色农产品和加工产品,对符合申报条件、具有保护价值的产品予以重点培育,积极支持、帮促、指导其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三、请各单位在对地理标志产品资源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出年度申报计划,认真填报《地理标志产品资源信息调查表》、《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计划表》,于2009年3月15日前将签章后的文本及电子文档报送市局计划科技处,市局将据此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四、各单位要及时将此项工作向当地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对条件成熟的,抓紧时间积极准备申报材料,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的要求向市局提出保护申请。
  联系人:蒋艳
  电 话:89232637
  邮 箱:jiangyancq@126.com

  附件:1.地理标志产品资源信息调查表
  2.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计划表
  3.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略)
  4.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程序(略)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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