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服务型政府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大政发[2009]12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2008年,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全面加强政务公开、行政审批、行政投诉等软环境建设工作,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市政府决定,授予市人事局等31个单位“大连市2008年服务型政府建设先进集体”称号,授予王珍和等100名同志“大连市2008年服务型政府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创造新的成绩。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恪尽职守,勤政为民,努力开创全市服务型政府建设新局面,为我市实现率先全面振兴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 大连市2008年服务型政府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大连市人民政府
二00九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
大连市2008年服务型政府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服务型政府建设先进集体(31个)
庄河市政府
大连高新园区管委会
金州区政府
中山区政府
甘井子区政府
普兰店市政府
旅顺口区政府
西岗区政府
瓦房店市政府
大连开发区管委会
大连保税区管委会
市人事局
市财政局(含采购中心)
市劳动保障局
市国税局、地税局
市文化局
市环保局
市工商局(含分中心)
市公安局(含人口结构办)
市外经贸局
市规划局
市城建局(含行政执法局)
市交通局
市林业局(含分中心)
市民政局
市农委
市政府办公厅
市监察局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政府法制办
大连海关
二、服务型政府建设达标集体(4个)
沙河口区政府
长海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