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09年度市政府“十件实事”相关责任的通知
(鄂州政办发〔2009〕7号)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在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市政府庄严承诺2009年继续办好“十件实事”。这“十件实事”突出反映了人民群众目前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办好这“十件实事”,对鄂州实现“两个率先”、建设“两型社会”先行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市政府办公室对2009年市政府“十件实事”责任目标进行了具体分解(详见附表),望各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结合实际,狠抓落实,确保“十件实事”圆满完成,向全市人民交一份满意答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专班。2009年市政府每件“实事”都要有相应的工作专班,相关责任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同时还要明确一名副职具体抓落实;每件“实事”要有相应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实事的跟踪督办和检查落实。
二、制订工作方案。各单位要根据“实事”内容,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明确筹资措施,制订实施方案。每件“实事”的落实要科学排定进度,严格工作制度。做到有督促、有检查、有落实。各责任单位每季度要向市政府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责任单位实事的《实施方案》要在3月10日前报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联系电话:0711-3830242)。
三、公开办事程序。2009年“十件实事”是市政府对全市人民的庄严承诺。每件“实事”的办理要公开、透明、公正,接受广大市民及社会舆论的监督。各责任单位要在3月中旬之前在《鄂州日报》上公开“实事”的办事程序、政策标准及相关事项。各责任单位公示内容需报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备查。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
市政府2009年“十件实事”工作任务分解表
编号
| 实事名称
| 实事内容
| 筹资任务(万元)
| 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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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改善农民生活条件
| 再解决80个村10万人喝上自来水
| 4000
| 市水利局、建委、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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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4处,建成农村户用沼气池8000口
| 3060
| 市农业局、财政局
|
对水稻、奶牛实行农业保险,对农村军属烈属、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实施住房保险
| 610
| 市农业局、民政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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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 实施5万亩高产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和4.1万亩低丘岗地改造项目
| 15600
| 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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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民购置农机实施财政直补
| 700
| 市农业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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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实施老城区水改电改入户工程
| 在老城区实施水、电入户改造各一万户
| 4800
| 市建委、供电公司、发改委、财政局
|
4
| 提高城乡医疗服务能力
| 加大市中心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二医院医疗基础设施建设
| 15000
| 市卫生局、规划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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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农村村级卫生室36个、乡镇卫生院5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处
| 1318
| 市卫生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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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丰富市民科技文化体育生活
| 建设鄂州市职工活动中心
| 900
| 市总工会、财政局
|
新建100家农家书屋
| 200
| 市文体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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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和改建6家乡镇综合文化站
| 100
| 市文体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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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建设市科技馆、体育馆
|
| 市科协、文体局、规划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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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继续改善城区基础设施
| 继续对城区30条背街小巷进行改造
| 2000
| 市建委、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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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十个特色镇基础设施建设
| 6000
| 市建委、市委农办、规划局、各区政府、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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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100个中心村新村建设工程
| 2000
| 市建委、市委农办、规划局、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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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逐步缓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 新建200套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
| 1000
| 市房产局、发改委、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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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00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住房租赁补贴
| 300
| 市房产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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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美化净化生活环境
| 实施洋澜湖清淤换水工程
| 1000
| 市建委、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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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城区粉尘、烟、气、噪声污染治理工程
| | 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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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鄂州球团厂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 8600
| 市环保局、经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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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鄂钢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 3000
| 市环保局、经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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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停10家“五小企业”
| | 市发改委、经委、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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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改善农村办学条件
| 按规划布局完成22所农村初中寄宿制学校建设
| 2800
| 市教育局、财政局、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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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扩大城乡就业渠道
| 培训转移农村
劳动力2万人
| 1000
|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财政局
|
新增50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规模
| 500
|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物贸公司、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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