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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工业经济发展成绩显著单位及相关人员的决定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工业经济发展成绩显著单位及相关人员的决定
(筑府发〔2009〕11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2008年,全市工业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目标,全力克服年初特大雪凝灾害带来的严重影响,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严重冲击,有效破解生产要素价格高位运行带来的极大困难。全力以赴促复产,积极应对战危机,千方百计抓增量,打破常规抢进度,全市工业经济总体保持平稳增长,完成了年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取得了近年来规模以上工业净增产值最多、工业投资完成最好的良好成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此,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工业经济发展作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希望全市工业战线再接再厉,克难攻坚、扎实工作,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继续为我市工业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表彰名单

二○○九年二月十日

  附件:
表彰名单

  一、奖励承担市政府年度工业经济目标任务成绩突出的各区、市、县及其负责人

  一等奖

  超额完成目标任务20%以上的开阳县、高新区管委会及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工业副县长(副主任);开阳县发改局、高新区经发局及其局长、分管副局长等。

  二等奖

  超额完成目标任务15%-20%的小河区及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工业副区长;小河区经贸局及其局长、分管副局长等。

  三等奖

  超额完成目标任务10%的乌当区、花溪区、云岩区、清镇市、息烽县、修文县及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工业副区(市、县)长;乌当区、花溪区、云岩区、清镇市、息烽县、修文县等发改局及其局长、分管副局长等。

  鼓励奖

  基本完成目标任务的南明区、白云区及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工业副区长;南明区乡企局、白云区经贸局及其局长、分管副局长等。

  二、奖励承担市政府年度工业经济目标任务成绩突出的市级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及其负责人

  市经贸委及其主任、书记、副主任等;粮食局及其局长、分管副局长等;集体工业联社及其主任、副主任等;工业控股公司和商业控股公司及其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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