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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字成果报批应同时呈送印刷稿和原始电子稿,电子文档统一为Microsoft Word格式文件。

  图件成果报批同时应有原始电子制图矢量格式存贮的电子图,并确保能转换成ARCGIS系统可用的格式。规划成果图件电子建库的原始比例尺原则上要求不小于1∶20万,纸质图件比例尺可根据行政区域面积大小合理确定。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1.成立规划领导小组。为确保我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主管省长任组长,省政府主管副秘书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任副组长,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组织、协调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和规划修编工作有关事项并审定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成果。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工作计划,安排工作经费,统筹规划编制的部门参与及重大问题的协调,审定规划方案。规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主要职责是,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规划修编的日常事务,全面部署规划修编工作,组织人员培训,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规划工作人员,编制陕西省土地规划修编大纲,研究制定省土地规划方案,组织调研,完成规划成果,解决修编中的技术问题及规划评审等具体任务。

  2.成立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专家顾问组。根据土地规划“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参与、公众参与”修编工作原则,聘请国家和省内土地规划专家或有关行业专家组成陕西省规划修编专家顾问组,根据规划办公室的安排,参与规划大纲及规划方案的研究论证和评审验收工作。

  (二)经费保障。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需要一定的工作经费。省级规划修编工作经费由省财政厅负责安排。

  市级、县级(含乡级)规划修编工作经费由各市、县财政负责安排。

  附: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修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赵正永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周玉明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登记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成 员:李国栋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长

      权永生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军锋省教育厅副厅长

      韩中林省财政厅副厅长

      张孝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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