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划大纲》的预审意见,开展规划方案编制工作。规划方案主要任务是:分解落实各项规划指标;开展用地结构调整的多方案设计与评价,确定优化方案;统筹各区域土地利用,确定土地利用宏观布局调整和用地配置方案;围绕重点任务,提出有针对性的专项实施或保障计划;按照确保生态环境友好的要求,开展对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健全制度、经济、技术方面的配套措施。最后形成规划文本(征求意见稿)和规划说明、规划工作报告和相关规划图件等成果资料。
规划方案确定后,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论证和听证。在综合各方面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规划送审稿。
(四)编制规划报批阶段(2009年3月至2009年6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论证修改后,申请上级主管部门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进行完善,形成正式规划成果,并按照规划审批程序,逐级上报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发布实施。
六、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规划文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二)规划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
(三)规划图件。规划图件包括成果图件与分析图件部分。成果图件包括:土地利用现状
影像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功能分区与空间结构图、土地利用管治分区与重点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图、土地利用综合分区与土地利用调控图、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图。
分析图件一般包括:上轮规划主要指标实施进展图、人口规模与城镇化发展预期目标图(分市、县)、GDP与三产结构发展预期目标图(分市)、建设用地集约化利用调控目标图(分市、县)、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目标图(分市、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潜力与任务目标图等。
(四)其他附件。反映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和基础研究、协调论证的材料,一般包括:
1.规划编制工作报告;
2.规划大纲;
3.专题研究报告;
4.规划过程中的协调及专家论证材料;
5.有关土地利用管理与规划的重要决策和会议决定等文件汇编等。
(五)电子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