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建设局关于同意市级机关办公用房项目附属用房工程调整初步设计建设规模的批复
(锡建总〔2009〕15号)
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你局《关于调整市级机关办公用房项目附属用房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申请》收悉。
市级机关办公用房项目附属用房工程初步设计已经我局锡建总[2008]54号文件批复,经研究,同意市级机关办公用房项目附属用房工程调整初步设计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地下)调整为13.86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地下人防地下室、停车库、设备用房等,项目原建设功能和其他内容均不变。工程建设总概算调整为5.5亿元,建设资金由财政安排(通过原有房地产置换等途径解决)。原初步设计批复锡建总[2008]54号文其余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