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南通大学附属医院综合病房楼病房床位价格的批复
(苏价费[2009]41号)
南通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南通大学附属医院综合病房楼病房床位价格的请示》(通价费[2008]208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为保持价格政策的稳定,南通大学附属医院综合病房楼病房床位价格仍按《江苏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病房床位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费[2005]213号附件四)的规定执行,即苏中地区(扬、通、泰)一等病床36-45元/日(含降温取暖费)、二等病床27-32元/日。今后,将根据经济的发展状况,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论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江苏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病房床位收费管理办法》,逐步解决部分病房床位的价格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