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2008年度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情况报告的通知
(通政办发〔2009〕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2008年度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三日
关于2008年度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的报告
(南通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2009年2月)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及《关于对2008年度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考核的通知》要求,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3个考核小组,于2008年12月中下旬,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单位和部省双重管理单位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考核检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以
《条例》5月1日正式施行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
《条例》和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
《条例》施行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施行
《条例》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受到省检查组的好评。
《条例》正式实施后,操作规范,机制完善,监督到位,
《条例》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一、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认识提高、氛围浓烈。全市各级政府及有行政职能的机关(单位)对
《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均形成共识。一致认为,这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法规,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加大宣传力度并积极开展培训工作。
《条例》颁布后,各地从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和平台,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在线交流活动、开展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细致地开展了
《条例》的宣传发动工作。同时,还认真推广了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和好的做法,营造了一个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为
《条例》的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通州市把
《条例》列入公务员培训计划和“五五”普法重要内容,编制了全市
《条例》培训方案、培训教材;订购《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用问答》等学习资料供市领导及有关部门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