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发《关于2009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沪教委基〔2009〕15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各有关局、公司教育处:
根据本市二期课程改革的实施进程,2008学年起,全市中小学各年级全面试行二期课改新课程方案和新教材。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深化本市二期课程改革,提升初中教育质量,根据《
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2号)和《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上海市初中学生学业评价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06〕69号)的精神,我委制定了《关于2009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转发至所辖有关教育部门和学校。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工作和初中学校教学工作的管理,督促学校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实施教学。
附件:关于2009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
关于2009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
一、考试性质
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考试以上海市中学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旨在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初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二、指导思想
学业考试命题工作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要有利于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推进中小学课程改革,有利于促进初中教育教学改革,有利于切实减轻中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富有个性地发展,有利于学生在高中教育阶段的可持续发展。
三、命题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