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8年度宁波市政务督查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甬政办发〔2009〕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8年,我市政务督查工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做好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工作,确保了政令畅通和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的实现。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进一步做好政务督查工作,经研究,决定对2008年度政务督查工作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受表彰的单位是:
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贸易局、市外经贸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体育局、市工商局、市信访局,余姚市人民政府、慈溪市人民政府、奉化市人民政府、象山县人民政府、鄞州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