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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8年度宁波市开放型经济先进集体的通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8年度宁波市开放型经济先进集体的通报
(甬政办发〔2009〕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宁波市开放型经济评价及实施办法的通知》(甬政办发〔2008〕50号)、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度宁波市市级部门开放型经济服务奖评奖办法>的通知》(甬开放办〔2008〕12号)精神和2008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开放型经济工作实绩,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经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审核同意,评出了2008年度宁波市开放型经济先进集体。现予表彰。

  一、开放型经济工作大奖

  金奖:鄞州区政府

  银奖: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包括北仑,下同)、象山县政府

  铜奖:江东区政府、慈溪市政府、余姚市政府

  二、外资工作先进奖

  金奖:鄞州区政府

  银奖: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慈溪市政府

  铜奖:镇海区政府、江东区政府、江北区政府、奉化市政府

  利用外资特别贡献奖:余姚市政府

  三、外贸工作先进奖

  金奖: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银奖:鄞州区政府、象山县政府

  铜奖: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江东区政府、慈溪市政府、海曙区政府

  对外贸易特别贡献奖:宁波保税区管委会

  四、外经工作先进奖

  金奖:象山县政府

  银奖:鄞州区政府、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铜奖:慈溪市政府、镇海区政府、宁海县政府、江东区政府、江北区政府

  五、省级开发区(园区)工作先进奖

  余姚市政府、鄞州区政府、象山县政府、镇海区政府

  六、服务外包工作先进奖

  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鄞州区政府、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余姚市政府

  七、开放型经济优秀服务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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