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

  (十一)逐步整合和提升相关开发区规划。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开发区建设的各项政策,加大协调沟通力度,根据发展实际需要,明晰区域规划,衔接全省及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修编,优化开发区功能,促成原规划范围已经完成开发建设的开发区,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依法采取托管、置换用地、整合提升等方式调整和扩大开发区的规划范围。按照新的发展定位和发展要求,做好整合提升后的开发区规划制定和修编等各项工作。

  (十二)加强开发区规划管理。各类规划应将国家、省、市的重大建设规划包含在内,并做好规划控制。严格落实规划管理措施,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开发区的规划制定和调整要按照有关程序报批。经批准的开发区规划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对规划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实施,坚决杜绝规划执行的随意性,保障规划实施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五、打造开发区产业集聚和提升高地

  (十三)积极促进产业集聚。紧紧抓住国际资本转移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机遇,抓住长三角一体化进程和宁波交通物流瓶颈破解的机遇,制订开发区产业准入政策,引导企业和项目向开发区集中,以引进龙头企业、“旗舰”项目为重点,着眼于延伸主导产业链,推动产业集聚和企业集群,加快构筑“三沿”产业集聚带,形成一批区域特色产业园区。沿海的开发区依托海洋和港口资源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和临港产业,提升能源原材料和大石化、大化工产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拓展保税港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园区的功能,扩大对市域内外的辐射和服务半径。沿杭州湾的开发区致力于先进制造业、高端服务业、地区总部经济的发展,逐步建成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地、先进制造业研发基地和现代服务业高地,成为我市新型工业化的先导区域。沿杭甬、甬台温和甬金高速的开发区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加工工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为生产服务的服务业,提升制造业创新和增值水平。

  (十四)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坚持以新型工业化为导向,加快推进产业升级。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集中力量发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化学工业、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环保等优势产业,努力形成高新技术产业群。积极跟踪世界制造业发展的新趋势,培育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临港重化产业的升级换代。广泛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进一步巩固提升机械、服装、电子、家电、塑料、模具等传统产业的比较优势。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