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奋发有为,要在督查服务上创一流业绩
督查工作已经深入到政务活动的各个领域,内容多、难度大、任务重,但搞好工作的关键还在于信心和决心问题,核心则是精神状态问题。为此,必须牢牢坚持“关键在党、关键在人”的思想,下大力气建设一支高素质且特别能战斗的工作队伍。
一是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督查机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督查室牵头抓总、催办查办、通报评价的作用。要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国办[2008]120号)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强化督查网络建设工作。各级政府督查室是抓落实、转作风、促发展的重要机构,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排头兵,对于务实、高效政府的建设工作具有关键性的作用。要加强与市直各单位和13个县(市)区专、兼职督查干部联系,针对督办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开展部门间的互动联动,促进督办工作落实。在督查网络的横向联系方面,要加强与市委、人大、政协联系,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机制、民主评议机制、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机制等。建立市领导身边工作人员督查联系网,缩短领导批示件督办时限,确保督办效率和质量。
二是要加强政务督查各项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工作,努力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督查干部抓落实的好局面。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督查的工作制度和规范流程。深入研究、探索并总结新形势下督查工作的规律,创新督查工作机制。建立会议交办与跟踪督办,效能监察与政务督办,常规督办与定期“回头看”相结合工作制度。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常规督查通报制度,坚持对“落实不到位、逾期不反馈、督促不整改”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或提请问责等,以求根治个别单位或工作部门存在着的“催而不办、办而不实、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问题,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此外,在督查方法上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如督查项目责任分解、督办催办、定期通报、办件保密、考评奖惩等。
三是要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深入一线抓督查。督查人员要胸怀大局,大力提倡督查队伍的集体主义精神,增强集体荣誉感和进取心。要严格按照省委卢书记的“四责”要求,在其位、忠其职、履其责、谋其事。在工作中追求工作实绩,淡泊名利;联动时互相配合,支持补台;精神上追求踏实奉献,做到思想艰苦、工作艰苦、作风艰苦,以苦为荣,以苦为乐。出于督查工作的职能要求,在实践中一定要突出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实”字摆在督查实践的第一位。要把功夫下在求真务实上,把气力用在解决实际问题上,脚踏实地做细做实每一项督查工作。要充分利用政务督查视野宽广、接触全面的工作优势,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以工作成效展示政务督查的价值,以工作实绩蠃取组织的信任和关心。当前,为进一步适应市领导对政务督查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督查干部要特别突出能力的锻炼、提升和强化。要努力提高政务督查综合分析能力,善于领会领导的思想观点和工作思路,把握大局;要努力提高政务督查组织协调能力,积极主动做好政务督查所涉及到的各部门、各层次、各方面的协调工作,营造搞好政务督查的工作氛围,形成整体合力抓好政务督查工作;努力提高政务督查的调查研究能力,积极开展督查调研,及时提出有价值的可供领导决策参考的情况和意见;要努力提高政务督查的文字表述能力,提高文字功底,能写出观点正确、思路清晰、层次分明、言简意赅的督查专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