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针对大众人群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要媒体刊播艾滋病防治及无偿献血知识的公益广告。在各级各类学校开设课程、专题讲座、发放健康处方等,宣传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组织艾滋病防治重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学习艾滋病防治知识,对大型工程、建筑工地等外来务工或流动人口进行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等。将监狱、劳教、收审、拘留等监管场所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被监管人员的常规教育内容。在各级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中广泛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在网吧、影剧院等通过宣传栏、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宣传预防知识。加大对高危人群的行为干预力度,积极争取公安、文化和工商等部门支持和配合,进一步推广“100%安全套”活动,完善高危人群干预工作专业队伍,并将各市县高危人群干预覆盖率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适时全面评估各地开展艾滋病宣传和行为干预效果。
三、加强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建设,提高疫情监测检验能力
建立健全全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网络,加强各实验室能力特别是内涵建设,继续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重点提高基层卫生人员的工作能力。强化监测检验能力,提高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质控考评合格率。调整哨点地域分布和数量平衡,完善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为主的自愿咨询检测网络。逐步在各级医疗机构推广艾滋病检测咨询工作。优化疫情报告网络和病人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协作配合与信息共享,定期分析艾滋病流行形势。
四、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四免一关怀”政策落实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要成立艾滋病临床诊断专家组,具体制定艾滋病病人抗病毒治疗方案,指导当地艾滋病病人医疗救治,要指定专门医疗机构负责艾滋病病人抗病毒治疗和随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药品管理发放、耐药监测、信息收集及上报。严格执行艾滋病诊疗、药品和信息管理等技术规范,认真做好临床机构的抗病毒治疗工作。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应有经过培训的医护人员负责门诊和家庭病床的医疗救治工作。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部门要完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就医管理、费用支付办法,切实保障合理医疗需求。各级民政、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建立对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家庭的救助机制,落实孤儿安置和免费入学的政策措施。各级各部门要鼓励和发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单位和个人的作用,参加艾滋病关怀护理和救助工作,帮助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开展生产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