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陕农业计财〔2009〕36号)


各设区市农业、畜牧局,杨凌示范区农业局,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投资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农办计[2009]6号),以及我厅《关于组织申报农业基本建设储备项目的通知》(陕农业计财[2008]26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省2009年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储备工作,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争取国家农业建设投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储备原则

  长短结合、突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决策部署,兼顾当前需要和长远发展要求,重点储备一批能够保供给、增后劲、扩需求、促增长的建设项目。

  强化衔接、量力而行。结合规划实施情况与本地建设需要,区分轻重缓急,合理确定储备类型、规模和投资需求。注意衔接好与在建项目、已申报项目的关系,确保投资落实后项目能够及时开工建设,按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

  建管挂钩、奖优罚劣。将2008年第四季度新增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作为本次储备项目的重要依据,实行奖优罚劣。

  二、储备重点

  (一)农产品生产基地

  重点储备油料、棉花生产示范基地。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完善田间基础设施、加工检验设施、生态化病虫害防控设施以及田间道路等。

  1、油料生产示范基地

  每个项目总投资控制在600万元以内,中央和地方投资比例为1:0.1。

  拟由汉中、安康市各申报1个。

  2、棉花生产示范基地

  每个项目总投资控制在700万元以内,中央和地方投资比例为1:0.1。

  拟继续由渭南市(大荔县)申报1个。

  (二)种子工程

  1、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

  重点储备小麦、小杂粮良种繁育基地。项目建设要按照集中联片的原则,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乡村和地块,制种田选址应相对稳定,保持10年内不改变用途。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良繁区域排灌沟渠与田埂硬化、土地平整改良、机耕路桥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种子库、实验室、检验室、温室、晒场、防虫网棚、农机库房等基础设施,购置检验检测、品种分析、病虫害鉴定等仪器设备及配套田间耕作机械等。原则上不安排种子加工及仓储设施建设。每个项目总投资控制在600万元以内,中央和地方投资比例为1:0.1。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