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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首都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为首都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优良消防安全环境
  (十三)全面完善重大火灾隐患监控机制。继续组织对全市CBD地区、高层建筑、地下空间、人员密集场所、重大基础设施等火灾危险性、危害性较大行业(场所)开展重大危险源调查,更新充实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制定相应处置预案,组织进行演练;进一步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机制,按照“单位负责、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综合管理”的原则,实现北京市重大火灾隐患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确保对全市重大火灾隐患的实时掌控,有效预防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积极推进、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联合承保保险公司,充分利用保险机制,推动社会单位强化消防安全管理,降低火灾风险;要积极推广应用火灾远程监控系统,制定远程监控系统发展规划,将远程监控系统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提高远程监控系统覆盖率,强化对现实火灾危险的监控。
  (十四)全面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为认真汲取外省市和北京市重大火灾教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精神,2月份至3月份,在全市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雷霆行动”,切实掌握全市消防安全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得力、效果明显,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针对排查发现的重大和突出隐患,按照有关程序要求,分别实施市级和区县级挂账督办,同时落实监管单位和整改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夜间营业场所监管,加大对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十五)全面整治消防安全薄弱环节。积极协调安监、公安、文化、卫生、教育、工商、旅游、质检等部门,进一步完善消防工作联动机制,定期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联合执法;针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以及农村地区违法违章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深入开展调研,摸清底数,研究对策,按照惠民和安全的原则,出台整治政策,开展集中整治;针对社区特别是高层居民住宅区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督促、指导社区和物业管理部门,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器材维护保养措施,保障消防通道畅通;进一步完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举报查处机制,积极倡导广大市民在做好身边消防安全工作同时,积极举报消防违法违章行为,通过新闻媒体曝光等形式,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共同维护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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