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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雷霆行动”方案的通知

  区县(地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街道(乡镇)及公安派出所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制作并发放、张贴、悬挂贴近实际防火需要的宣传资料。组织相关部门在行业、系统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发现出来的火灾隐患严格按照市里工作模式依法实施联合整治。组织街道、乡镇在辖区范围内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并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为基础,建立起基层火灾隐患登记处置台账,保证其在检查中发现情况较为突出的火灾隐患能够全部登记上账,纳入整治工作视线并实施跟踪督办。组织公安消防部门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抽查,对消防安全薄弱地区实施重点整治,并协助指导相关部门、各街道(乡镇)及公安派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公安派出所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普查,重点解决“六小单位”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锁闭、违法违章留宿住人,居民胡同区、社区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消防车通道不畅通,出租房屋聚集区违法违章出租房屋影响消防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同时,涉及“两会”会场、住地、新闻中心和代表委员集中活动场所的区县(地区),要对上述“两会”场所及其周边200米范围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消防安全检查,严格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2月27日、3月6日、3月13日、3月20日,各部门及各区县(地区)政府分别将每周工作小结及《雷霆行动每周工作情况统计表》报指挥部办公室。期间,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督查工作。
  (四)总结研判阶段(3月21日至25日)
  整治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及各区县(地区)政府要对此次“雷霆行动”进行认真总结,查找仍然存在的不足及消防安全薄弱环节,研究建立消防安全长效工作机制。另外,各区县(地区)要及时统计在“雷霆行动”中排查出来的重大及情况较为突出的火灾隐患(需经属地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审核确定),指挥部办公室将把重大火灾隐患列入市级挂账督办范畴,情况较为突出的火灾隐患列入区县(地区)级挂账督办范畴。3月25日,各部门上报“雷霆行动”工作总结,各区县(地区)上报“雷霆行动”工作总结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至指挥部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行动组织领导。全国“两会”召开在即,随后又将迎来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大庆,认真做好首都消防安全工作刻不容缓,责任十分重大。各部门、各区县(地区)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层层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把消防安全责任督促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岗位、每个人、每个环节,确保此次“雷霆行动”取得实效,为圆满完成各项重大政治活动消防保卫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严格检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各部门、各区县(地区)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持执法工作的高标准,敢于“碰硬”、敢于承担责任,坚决排除干扰,依法严肃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违章行为,该停产停业的要依法停产停业,该处罚的要依法处罚,该拘留的要依法拘留,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要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务必形成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坚决解决“发现不了、管不了、有灾救不了”等问题,全力消除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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