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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河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推荐评选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二、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突出贡献。出色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工作成绩)达到全省同类、同行业先进水平,或在产品(工作)质量、节能降耗、优质服务等方面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三、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努力提高职工素质。积极研制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先进科研成果,深入广泛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成效显著。

  四、采用现代管理方式成效显著。基础管理工作扎实,安全、文明生产成绩突出,2004年以来无重大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

  五、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领导核心坚强,民主管理发挥作用好。思想政治工作活跃,职业道德高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凝聚力强。

  附件2:
石家庄市2009年河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推荐
评选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主任:

  刘云峰    市委副书记

  副主任:

  傅世武    市人大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

  刘明轩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

  宋学恭    市委副秘书长

  王溪波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东才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徐将威    市纪委副书记

  薛建廷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文明办主任

  张树清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邸占欣    市委农工委纪工委书记

  吕军英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政治部主任

  聂忠海    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兼纪工委书记

  石景辉    市人事局副局长

  刘建国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林     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

  赵志卿    市财政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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