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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河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推荐评选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八、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农村政策,廉洁奉公,善于协调矛盾,团结带领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和小康建设,成绩突出,深受群众拥护。

  九、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可以树为全市农民学习榜样。

先进企事业单位评选条件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

  二、领导班子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作风好,密切联系群众,廉洁自律,有很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不断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经营生产管理体制,企业基础管理工作扎实,安全文明生产,2004年以来无重大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节能减排达到要求。

  四、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出色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工作成绩)达到全省同类、同行业先进水平,或在产品(工作)质量、节能降耗、优质服务等方面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五、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认真实行劳动合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等制度,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并获得“河北省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职工经济权益和民主权利依法得到落实和保证,职工收入增长连续在全省工资指导线以上。

  六、积极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和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和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努力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企业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

先进班组科室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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