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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取消《宁夏品牌出口商品奖励和促进暂行办法》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取消《宁夏品牌出口商品奖励和促进暂行办法》的通知
(宁商发[2009]49号)
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市商务局、财政局,自治区各重点出口企业:
为了规范各类品牌评比行为,防止评比活动政出多门,减轻企业负担,经研究,从即日起取消宁夏品牌出口商品评比活动,同时废止宁夏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品牌出口商品奖励和促进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商<规财>发[2006]159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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