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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09年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完成县级2010-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批
  在县级规划批准之后,要根据规划编制县级2010-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新增加人口部分),报告的编制要在8月末前完成,今年年底前将完成县级2010-2013年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复工作。
  四、落实好年度建设计划
  按照省政府的部署,今年要解决97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建设任务分解到市(州)、县(市、区),由县(市、区)落实到具体村屯,并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级政府要将本级项目管理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五、做好年度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的编审工作
  各县(市、区)按“十一五”规划内剩余人口为建设规模,编制2009年度实施方案。日供水量1000立方米或供水人口1万人以上的单项工程要做单项工程的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要在3月末前完成,在4月15日前完成审查批复,为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提供时间上的保障。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及批复文件报省水利厅备案。
  六、全力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
  全省2009年农村饮水安全任务已经明确,各地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项目建设由市(州)、县(市、区)政府负总责,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等方式,逐级落实任务、责任。一是通过宣传发动,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使受益群众主动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二是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建设管理机构,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三是多方筹措配套资金,并确保足额及时到位。四是参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规范执行“四制”。日供水量1000立方米或供水人口1万人以上的单项工程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五是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为工程的初期运行调试留有足够的时间。具体完成时限为:2008年年末新增加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必须在2009年3月末前完成,2009年的水源工程建设在8月末前完成,管网安装工程在10月末前完成。全部工程争取在11月末交付使用。六是注重工程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为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和工程的运行管理提供可靠的技术资料。
  七、加强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情况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检查、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不间断的进行巡回检查、监督,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通过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简报对工程进度、质量、好的经验、存在的问题等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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