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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09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意见

贵州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09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意见


  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利益,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省人民政府、农业部的有关部署,现就我省2009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

  围绕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稳定,促进大宗优势产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农资监管责任制度,切实加强农资生产、经营、使用环节日常监管工作,确保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茶树苗木等专项整治,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活动,稳定形成农资监管长效机制。通过努力,促使我省各地农资生产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确保我省今年不出现大的假劣农资坑农事件,从源头上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突出农资打假工作重点

  种子种苗:强化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种子行政许可(备案)、质量及市场管理责任,切实加强种子市场日常监管。严格执行种子经营备案制度,依法做到应备必备,对未经审定(含审定区域不包括本行政区域)的主要农作物种子(品种)、未经引种试验成功的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品种),以及标签不符合《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和《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的种子坚决不予备案,把好种子的市场准入关。加强种子质量监督抽查,严查以此品种冒充他品种(套牌)、未审先推或超范围推广经营、种子质量不达标、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行为,假冒他人商标、名称、包装的行为,分支机构或代理商擅自超越权限的经营行为,以及对种子质量、品种特征特性、适用范围等作虚假宣传的行为。严格执行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和销售种子出具票据制度,确保种子来源、去向及库存情况清楚。扎实组织春、秋两季集中整治,切实加强杂交水稻种子、杂交玉米种子、杂交油菜种子、马铃薯脱毒种薯及在当地农业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的蔬菜种子(食用菌菌种)、茶果苗木、牧草种子、蚕种等的监控和整治,坚决防止假劣及违法经营的种子种苗进入市场。

  农药:落实农业部“农药市场监管年”有关部署,围绕农药生产、批发、销售和使用环节,狠抓源头管理、市场监管和服务指导,促使我省农药质量和标签抽检合格率稳步提高,切实减少高毒高残留农药对农产品质量的危害。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工作,认真排查市场上有无经营假劣农药、禁用农药以及假冒农药登记证号和生产厂商等违法行为。加强农药质量和标签抽检工作,打击经营掺杂禁用农药或禁用化学品、质量不合格以及产品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行为;继续宣传和贯彻落实《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等六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认真检查2008年7月1日后生产的农药是否按规定命名和制作标签与说明书。加强茶叶、蔬菜等农产品重要产区的农药使用技术指导和培训,引导农产品生产者科学和依法使用农药,禁止使用禁用农药,防止超限用范围使用农药。引导支持农资经营者在茶叶主产区、重要蔬菜生产基地设立一批农药专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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