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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卫生统计与信息化工作计划要点的通知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卫生统计与信息化工作计划要点的通知
(陕卫统发〔2009〕45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厅直属、部属各单位:

  现将《2009年全省卫生统计与信息化工作计划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二日

2009年全省卫生统计与信息化工作计划要点

  2009年,全省卫生统计与信息化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全省卫生工作重点,继续发挥卫生统计的服务、咨询及监督功能,加快全省的卫生信息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厅机关政务内网建设,为推进全省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卫生统计工作,提高服务能力

  1、建立全省二级及以上医院统计与评价制度 按照卫生部要求,利用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平台,建立全省二级及以上医院统计与监督评价制度,定期在网上对各医院统计评价指标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级医院统计评价指标由卫生部统一公示,二级医院的评价指标由省卫生厅统一公示。

  2、做好统计数据对比分析,提供优质服务 根据2009年全省卫生工作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统计数据的挖掘、对比、分析工作,以卫生统计信息、专题统计数据分析研究等形式提供信息服务,供领导决策参考。

  3、开展居民病伤死亡原因调查统计 按照卫生部要求,2009年各省要开展居民病伤死亡原因调查统计工作,并建成省级居民死亡原因网络直报平台,建立居民病伤死亡原因调查统计数据库。我省将在卫生部原有死因调查点和CDC监测点的基础上,采用分层整群抽样的方法抽出对我省具有代表性的样本县(区),对样本县(区)进行全人口的居民死亡原因调查,建立省级居民死亡原因网络直报平台,利用网络直报平台完成调查任务。依据调查数据推算并提供我省居民有关健康指标、期望寿命及死亡原因分析,为制定卫生政策和疾病预防规划提供依据。

  4、继续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卫生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省厅将进行重点抽查,各市、县(区)卫生局按不低于辖区内机构数2%的比例进行检查,检查重点是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和统计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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