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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厅关于加强通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西省交通厅关于加强通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通村公路建设管理,确保通村公路工程质量,落实科学发展观,真正把通村公路建成惠民工程,现就加强通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交通主管部门是辖区内通村公路建设组织与实施的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负全责,对通村公路验收工作负全责;市(区)交通局是辖区内通村公路建设行业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通村公路建设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对通村公路核查工作负全责;省公路局是全省通村公路建设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全省通村公路建设的质量抽查工作,对通村公路核准工作负全责。建议市(区)交通局积极汇报市(区)政府,将通村公路建设任务和建设质量一并纳入对县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范围。
  二、 加强规划
  省公路局要会同市县交通部门制订和县域经济发展相配套的农村公路建设规划,以县为单位进行农村公路项目对接,建立省市县投资分担机制。规划要以解决农民群众的出行便利、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为己任,着眼于城乡全面协调发展,着眼于公路交通自身全面协调发展,把公路建设与实现农业现代化相结合、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相结合、与异地脱贫和人口梯度转移相结合、与农村工业经济和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资源开发和旅游开发相结合,推进城乡一体化,服务于县域经济发展。
  三、 严肃计划
  在通村公路建设中,既要加快建设速度,又要坚持量力而行。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搞脱离实际的高标准、硬指标,避免不顾人财物的实际一哄而上,随意扩大规模,带来地方配套资金不落实,造成村委会及乡村干部债台高筑,影响社会稳定。通村公路建设项目必须是列入省交通厅计划的项目,对没有筹资能力和建、养、管力量的项目不列入建设计划。要因地制宜,合理把握建设标准,修实用之路,修安全之路,修资源节约之路。要合理设计线形,避免大挖大填。
  四、 严格标准
  要严格按照省厅通村油路(水泥路)技术标准进行设计,路面基层必须施作。从2009年开始,所有农村公路必须按照要求施作基层,不做基层、基层强度或厚度不满足要求的一律不予核准,并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级监管部门在质量管理中,要把砂石材料控制、路基压实整平、基层整体强度、水泥混凝土路面强度与厚度、沥青路面厚度与密实度作为控制重点,修筑路肩,保证路基宽度。市(区)交通局的核查和省公路局的核准,要增加对是否有基层和基层厚度的检测。通村公路必须按规范要求设计涵洞、边沟、路肩和错车道,涵洞、边沟、路肩和错车道设计不完善的项目不能通过评审。未按设计修建涵洞、边沟、路肩和错车道的项目不能通过验收核查核准。路面要选择能够就地取材、易于施工、有利于后期养护的结构,特别要多修水泥路。省厅明确,从2009年开始,陕南和关中地区的通村公路必须全部修成水泥路,陕北地区通村公路中水泥路的比例不得低于60%,否则不予下达计划和核准。要重视排水和防护工程,保证路基、边坡稳定,提高公路抗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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