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准备阶段工作的通知
(陕食药监稽发[2009]11号)
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卫生部、公安、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对非药品产品的审批、生产、流通、使用环节进行全过程的整治。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准备阶段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稽[2009]8号)要求,现将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专项行动准备阶段工作部署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专项行动准备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非药品冒充药品情况开展摸底调查,汇总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情况。通过调查汇总,将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产品按照产品类别进行统计,为下一步各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开展非药品产品分类整治奠定基础。同时,严厉打击调查中发现的“无文号”等产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
二、工作内容
调查汇总工作内容,一是非药品仿冒药品名称和包装;二是非药品产品直接使用药品通用名;三是非药品产品的名称、包装、说明书时示或暗示有治疗疾病作用。
调查汇总产品包括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等名目出现的宣称治疗疾病的产品。
调查的环节主要是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
在调查过程中对经核实确认为假药的非药品产品要予以严肃查处。
(一)调查登记
对调查中发现的涉嫌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产品进行登记,并对实物拍摄照片或采样取证。登记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产品标示的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经营(使用)单位、涉嫌违法的情形等。
(二)分类汇总
对调查登记的涉嫌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产品,按照产品标示的类别将产品分为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无文号”产品6大类,进行分类统计汇总。
(三)汇总报告
及时填报“全国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调查统计系统”中的相关报表(在省局网站下载),汇总后上报省局稽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