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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搞活流通扩大消费、保持外贸稳定增长相关政策措施督促落实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搞活流通扩大消费、保持外贸稳定增长相关政策措施督促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搞活流通扩大消费、保持外贸稳定增长相关政策措施督促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搞活流通扩大消费、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各项相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现就做好督促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把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位,保证实施工作按进度如期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对各项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

  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重点联系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督促检查落实政策措施的情况和应对困难的具体做法,分析反映存在的问题。每半月(每月12日和25日前)一次就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和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有关情况的《督查专报》分别报送我厅商业改革发展处、对外贸易管理处。上报内容见附表,我厅将选取相关内容上报商务部。

  三、开展实地调研,听取政策建议

  为及时掌握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适时到基层开展实地调研,了解国家、省、市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取得的实效,听取基层对政策措施的意见和建议。我厅将根据需要组织督查工作组,到地方进行调研,了解实际情况,分阶段,有重点进行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联系人:刘旻(商业改革发展处)

  电话:029-87292580 传真:029-87292580

  邮箱:shanggaichu@126.com

  联系人:郑小军(对外贸易管理处)

  电话:029-87291535 传真:029-87291764

  邮箱:zxj1233@163.com

  附表:《督查专报》参考格式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

督 察 专 报
2009年第×期


  二00九年×月×日               ×市商务局(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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