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市环保局
责任人:单位主要领导
对应上级部门: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局。
配合市直部门:市铁办、沿线县(市、区)政府。
工作职责:牵头协调建设业主委托有资质的环境评估部门对该项目开展环境评估、出具环评报告,牵头协调省环保局、国家环保部召开环评审查会并出具审查报告,及时跟踪协调国家环保部批准环评报告。
9、市水利局
责任人:单位主要领导
对应上级部门:国家水利部、省水利厅。
配合市直部门:市铁办、沿线县(市、区)政府。
工作职责:(1)负责牵头协调建设业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组织开展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跟踪省水利厅、国家水利部组织对水土保持方案的评估、审查;及时跟踪协调国家水利部批复水土保持评估审查报告。(2)负责铁路建设与防洪设施项目建设的衔接,沿线河道、沟渠改移规划等相关工作。
10、市文化与出版局
责任人:单位主要领导
对应上级部门:省文化与出版局。
配合市直部门:市铁办、沿线县(市、区)政府。
工作职责:负责铁路沿线文物资源的调查,出具文物普查相关资料(含地面地下文物地点、年代及相关数据材料),提出保护性挖掘或迁移建议方案。
11、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人:单位主要领导
对应上级部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市直部门:市铁办、沿线县(市、区)政府。
工作职责:负责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及有关手续的办理,提出建设期间与社会劳动保障相关的内容及处置建议。
12、龙岩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人:单位主要领导
对应上级部门:铁道部、南昌铁路局。
配合市直部门:铁四院、市铁办。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与铁路营运相关的技术资料(包括运量数据、机车交路等),参与设计方案审查和全过程跟踪,提出站场引入方案和设施、设备的配备,及时跟踪协调控制性工程招标定标、铁道部批准项目开工建设等工作。
13、其它相关部门
市经贸委、地震局、气象局、电业局、广电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相关部门,根据相关职能,负责提供与铁路项目有关的经济运量、地震、气象等资料,负责配合调查与铁路项目有关的电力、广电、移动、通信线路等情况。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