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发展散装水泥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建散〔2009〕1号)
各市(州)建委(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现将《2009年全省发展散装水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全省散装水泥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2009年全省发展散装水泥工作要点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
2009年全省发展散装水泥工作要点
2009年全省发展散装水泥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使用环节入手,以发展为主题,以城市施工现场“禁现”为重点,以依法治散为手段,以促进节能减排为目的,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和机制,强化散装水泥市场监管,加强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优化散装水泥发展环境,推动全省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又好又快发展。
主要目标任务是:全省散装水泥供应量计划完成750万吨,力争完成900万吨;预拌混凝土生产量计划完成650万立方米,力争完成850万立方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额计划完成1600万元,力争完成1850万元。
为全面完成上述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加强法规体系建设,优化散装水泥发展环境。2009年,全省发展散装水泥工作坚持以发展为核心,进一步研究制定扶持散装水泥发展政策。力争于二季度,以省政府令出台《吉林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办法》。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制定出台《吉林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实施细则》、《吉林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吉林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预缴返退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规定。同时,组织协调市州散装水泥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和完善当地的发展散装水泥政策;尚未出台政策的吉林市、通化市,上半年要制定出台施工现场“禁现”的政策规定,为散装水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证。配合建管、财政等部门,加大散装水泥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构筑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扶优扶强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市场调研,研究和落实国家有关扶持企业发展政策。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行业发展整体布局,组织编制并公布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搅拌站(配送站)设置专业规划,为企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扶持散装水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促进行业技术进步。鼓励和支持使用无毒无害工业固体废弃物作为掺合料生产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协调落实好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