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直属规范化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按计划完成,成立规范化学校督导评估领导小组。
组 长:吴建东
副组长:李春明、王涯燕
成 员:邓袖、邢贻敏、傅军、薛果佳、王长青、符柏美、吴爱群、符扬晖、杨玮岩、杨来益、李华、陈元招、陈集基、陈国浩、吴坤才
四、评估学校与时间安排
2009年3月16-20日对原省一级学校的海南华侨中学初中部(3月16日)、海口市第一中学初中部(3月17日)、海口实验中学初中部(3月18日)、海口市第二十五小学(3月19日)、海口市第九小学(3月20日)等5所学校进行复查评估,每所学校安排一天。
五、督导评估项目分工
为了更好地完成复查评估任务,根据《海南省省级规范化学校督导评估指标及评分细则》,我室将55个C级指标分解到由15名评估组成员负责,具体分工是:
吴坤财:C1、C2、C3、C4
吴爱群:C5、C6、C12
王长青:C7、C8
杨玮岩:C9、C10、C11
邢贻敏:C13、C14、C15、C16
傅 军:C17、C18
陈集基:C19、C20、C21、C22
薛果佳:C23、C24、C25
符柏美:C26、C27、C28、C29、C30
杨来益:C31、C32、C33、C34、C35
李 华:C36、C37、C38、C39
符扬晖:C40、C41、C42、C43
陈国浩:C44、C45、C46、C47
陈元招:C48、C49、C50、C51、C52、C53
邓 袖:C54、C55
六、督导评估做法
督导评估工作主要采取听取学校自评汇报,察看校容校貌及设施设备,查阅档案资料,召开学生、教师、家长座谈会,听课,反馈等方式进行。
七、三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学校要充分认识规范化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动员教职工积极参与,充分体现全员性、全方位和全过程原则,真正把创建工作做好、做实,促进学校管理规范化,办学条件标准化,确保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自评机构,统一指挥,协调自评工作,分解指标,明确职责要求,用督导评估指标指导学校管理,做到以评促管,以评促改,把自评与管理融为一体,使自评与管理有机结合。通过自评,对本校规范化创建工作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本校的自评报告,建立自评工作资料档案,确保自评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