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安全发展”理念,已成为今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分析当前水利安全生产形势,坚决克服松懈思想、松劲情绪,“警钟长鸣”,“警示高悬”,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
今年是国务院确定的“安全生产年”。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一岗双责”责任制。要分解细化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
一是要着力抓好水利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依法开展水利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严厉查处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开工建设各类水利工程的行为、不按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方案和要求进行施工的行为,开展河道采砂的清理整顿、“四无”小水电站的验收及清理整顿和水利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活动,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和违反规章制度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是要着力抓好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细之又细,严之又严,深入持久地开展水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建立并落实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开展隐患拉网排查、挂牌整改、档案管理、追踪督办,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是要着力抓好水利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要加强对企业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检查督促,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以及从业人员转岗、换岗的安全教育,完善企业员工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技术培训机制,建立强制培训制度。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未经安全培训合格,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四是要着力抓好重点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以预防高处坠落、围堰垮塌、基础开挖、起重机械与脚手架倒塌为重点,强化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完善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在建工程施工安全。
五是要着力抓好水利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监管工作能力。要按照水利部和市政府要求,抓住新一轮政府改革和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这一有利时机,做好沟通协调和汇报工作,力保年内在水行政主管机关内设机构中设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落实安全监管专职人员,配备相应装备,保障专项经费,确保安监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