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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全省海防林建设督查情况通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全省海防林建设督查情况通报
(琼府办〔2009〕1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落实省政府与市、县政府签订的海防林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根据罗保铭省长的指示和陈成副省长批示精神,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和省林业局组成2008年全省海防林建设督查组,邀请省人大、省政协有关领导和人员参加,于2008年12月26日至29日分赴沿海市、县开展督查工作。督查组通过召开汇报会、查阅材料、随机抽查、实地测量、现场查验等形式,检查各地落实造林和退塘还林面积、造林成活率、苗木生长等有关情况。共抽查造林面积13242亩,占各市、县上报造林面积的236%。现将2008年全省海防林建设情况通报如下:

  一、综合评价

  2008年,沿海市、县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生态示范省建设的总目标,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整合力量,大胆创新,真抓实干,大力推进我省海防林建设。从总体看,造林完成情况较好,退塘还林有重大突破,苗木长势良好,造林成活率达标,各项措施落实到位。2008年海防林建设工作成效显著,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超额完成年度造林任务。

  2008年全省海防林造林任务46467亩。经全省阶段性造林检查验收和督查核实,12个沿海市、县都超额完成年度造林任务。全省海防林育苗2175万株,完成造林面积56172亩(成活率85%以上),占造林计划的120.9%。其中:荒沙荒地造林14570亩、更新改造12301亩、补植造林26182亩, 退塘还林2834亩、退耕还林285亩。超额完成任务面积较大的市、县:文昌市(超额1728亩)、乐东黎族自治县(超额1427亩)、东方市(超额1180亩)、万宁市(超额870亩)、海口市(超额763亩)。造林面积较大的市县:儋州市(12030亩)、文昌市(10561亩)、三亚市(6866亩)、乐东黎族自治县(5386亩)。经抽查测算,全省造林核实率和合格率100%,幼苗长势较好的占72%,长势中等的占28%。三亚市、昌江黎族自治县、万宁市、文昌市、东方市、海口市造林质量较好,苗木生势旺盛。在抽查的地块中,造林成活率大多都在89%以上,上半年造林平均树高达到2米以上。

  造林质量普遍提高,整地和栽植质量明显提高。不少造林地块采用全垦开沟或者除杂、大沟、大穴整地,实行大苗深栽,浇水抗旱,及时补植,幼苗长势良好。

  (二)退塘还林取得重要突破。

  全省退塘还林取得重要突破。2008年退塘还林任务3529亩。经督查和省级阶段性检查验收核实,全省完成退塘5580亩、还林2814亩,退塘面积占年度任务的158%。三亚、乐东、东方、琼海、海口、万宁、文昌、儋州等市、县退塘还林面积大,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成为海防林建设的新亮点。三亚市退塘还林工作一路领先,2007年退塘还林613亩,2008年退塘还林1495亩,实现退塘还林5年总任务2年完成。

  (三)海防林建设总体进展顺利。

  全省12个沿海市、县均完成两年造林和退塘还林任务。2007-2008年造林任务83901亩,实际造林96933亩,占造林任务的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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