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全市政府系统公文质量考核优秀单位的通报
(渝办发〔2009〕4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08年,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紧紧围绕贯彻实施“314”总体部署、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建设内陆开放高地等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公文处理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严格执行公文办理各项制度,加强公文审核,公文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鼓励先进,根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公文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5〕101号)精神,经严格考核,万州区人民政府等50个单位被评为全市政府系统公文质量考核优秀单位。
希望公文质量考核优秀单位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厉,继续强化办文责任,树立精品意识,不断提高公文质量,在公文处理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全市政府系统其他单位要向公文质量考核优秀单位学习,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严谨办文,精益求精,扎实做好公文处理工作,努力开创政府系统公文工作新局面。
附件:2008年度全市政府系统公文质量考核优秀单位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
2008年度全市政府系统公文
质量考核优秀单位
一、区县(自治县)(20个)
万州区人民政府
涪陵区人民政府
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江北区人民政府
沙坪坝区人民政府
九龙坡区人民政府
南岸区人民政府
万盛区人民政府
渝北区人民政府
长寿区人民政府
合川区人民政府
南川区人民政府
铜梁县人民政府
大足县人民政府
垫江县人民政府
武隆县人民政府
忠县人民政府
巫山县人民政府
秀山县人民政府
彭水县人民政府
二、市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3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