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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全市政府系统公文质量考核优秀单位的通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全市政府系统公文质量考核优秀单位的通报
(渝办发〔2009〕4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08年,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紧紧围绕贯彻实施“314”总体部署、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建设内陆开放高地等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公文处理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严格执行公文办理各项制度,加强公文审核,公文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鼓励先进,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公文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5〕101号)精神,经严格考核,万州区人民政府等50个单位被评为全市政府系统公文质量考核优秀单位。

  希望公文质量考核优秀单位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厉,继续强化办文责任,树立精品意识,不断提高公文质量,在公文处理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全市政府系统其他单位要向公文质量考核优秀单位学习,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严谨办文,精益求精,扎实做好公文处理工作,努力开创政府系统公文工作新局面。

  附件:2008年度全市政府系统公文质量考核优秀单位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

2008年度全市政府系统公文
质量考核优秀单位

  一、区县(自治县)(20个)

  万州区人民政府

  涪陵区人民政府

  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江北区人民政府

  沙坪坝区人民政府

  九龙坡区人民政府

  南岸区人民政府

  万盛区人民政府

  渝北区人民政府

  长寿区人民政府

  合川区人民政府

  南川区人民政府

  铜梁县人民政府

  大足县人民政府

  垫江县人民政府

  武隆县人民政府

  忠县人民政府

  巫山县人民政府

  秀山县人民政府

  彭水县人民政府

  二、市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3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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