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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镇江市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3.加快信息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食药安委及其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落实信息管理考核制度,进一步调动辖市区、部门信息报送的积极性,确保食品安全信息畅通和有效管理。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联合发布机制,定期会商、统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以镇江食品安全网、职能部门政务网站为载体,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和政府与公众之间构筑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有效平台。

  4.加大信用体系建设。在近几年试点的基础上,选择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食品企业和行业,进一步扩大信用体系试点范围。加强食品行业的准入管理,积极探索建立食品质量预警机制,健全企业诚信档案,实行红黑榜动态管理等长效监管机制,促进行业规范和产业水平的整体提升。加强对各食品行业协会的指导,帮助协会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加大行业信用宣传教育力度,牢固树立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行业的自律管理水平和诚信度。

  5.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推进市、县两级食品安全监测机构和骨干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检测室的升级改造,健全食品安全巡查抽检制度,增加流动检测设施,加大抽检的力度和密度,适时向社会公布检测信息和退市公告。进一步落实食品抽样监测信息季报制度,对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进行有针对性的抽样检测,探索建立覆盖重点食品供应链全过程的动态监测体系,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可预见性和主动性。设立“举报投诉快速反应检测”特别经费,对消费者反映集中、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举报投诉信息,迅速组织开展抽验检测,及时采取隐患防控措施。

  6.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坚持“食品安全,教育先行”,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重点宣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举措和成绩进展,及时公布查处违法案件信息,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增强群众的消费信心。积极拓展宣传途径,开通市级食品安全短信平台。实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集中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执法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集中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知法、守法、执法水平。

  附件:
  2009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工作内容与目标

责任单位

1.政府组织工作与保障

食品安全列入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目标;落实专项经费;明确部门职责;分级建立责任制度;定期评估和分析本地区食品安全状况,每半年向市政府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汇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及时消除重大隐患,遏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完善应急机制,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现代流通网100%覆盖到乡镇和行政村,放心店集中配送率达75%;句容市通过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验收考核。

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2.综合监管与基础建设

明确领导和内部职责分工,分级建立健全责任制。

各监管部门

强化组织协调,细化食药安委成员单位责任,确保联动协调机制有效运转;落实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发布机制和事故报告制度;履行组织对重大食品事故开展查处的职责;完成省食药安委下达的抽样检测任务;做好全市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工作,及时通报考核情况;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健全巡查抽检制度,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适时向社会公布检测信息,严格落实抽样监测信息季报制度;实行分类监管,推进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做好信息报送、汇总、分析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和业务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知法、守法、执法水平;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食品添加剂整治等工作任务;完善预警体系,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探索建立覆盖重点食品的动态监测体系,督促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组织开展重大事故应急培训及救援演练,强化部门协作的快速反应联动机制,提高实战能力;依法组织重大事故查处。

镇江食品药品

监管局

3.种植养殖环节监管

全市无公害产地认定面积达到150万亩,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总量稳定在450个以上;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规范种植、养殖行为;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加强农产品标识认证管理,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严格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加强定点屠宰场(厂)清理整顿,严格执行肉类检验检疫规范及票证管理制度,依法查处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

市农林局

4.生产加工环节

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格新办企业市场准入和老企业续证审查,提高加工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以高风险产品、区域性传统特色产品、人民群众消费量大的产品为重点,加强风险监控。开展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整治,及时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食品质量恶性事件。

镇江质监局

5.流通环节监管

健全食品市场行政监管、经营者自律和社会监督等长效监管机制。县城以上城市的市场、商场、超市六项自律制度覆盖面达100%;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农副产品市场检测设施配备率及检测实施率达100%。实行食品安全动态管理,做好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完善食品安全电子备案查询系统。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放心消费店创建活动。加强12315执法体系建设,建立完善12315社会联运机制;严厉打击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过期霉变、有毒有害、不合格食品和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行为。

镇江工商局

6.餐饮环节监管

严格准入制度,实施“餐饮业食品放心工程”,扩大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覆盖面。强化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制度。推进农村食品卫生先进集镇暨示范街(村)创建活动,加强对学校食堂、工地食堂、旅游点餐饮、小餐馆和农家乐、农家游、农村聚餐的整治和监管。做好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提高对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治和调查处理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及时处理率达100%。组织开展对餐饮业、食堂等监管环节的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重大隐患。

市卫生局

7.品种食品安全监管(粮食)

加强涉粮管理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加强对地方储备粮、军供粮等政策性用粮的质量监督检查,严防不宜食用粮食流入市场。推进辖市、区粮食质量检测机构建设,推行粮食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索证、溯源制度,对粮食经营企业建立粮食质量档案。开展粮食流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深入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城市放心粮油市场占有率达85%,农村市场占有率达到50%。

市粮食局

8.品种食品安全监管(盐务)

强化盐政管理和食盐专营,开展食盐“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食盐安全网络纳入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全市碘盐覆盖率不低于98%,碘盐批发合格率达到100%,碘盐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8%。严格日常市场巡查制度,规范盐业市场秩序,防止小工业盐、行业用盐流入食盐市场。

镇江盐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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