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度住房保障任务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9〕53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加快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切实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安定,实现我市住房保障工作跨越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度全市住房保障目标任务分解下达(附后)。希望各地、各部门以实干兴市、不断进取的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扎实工作,落实资金,细化措施,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我市住房保障工作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
2009年度全市住房保障目标任务分解表
责任单位
| 工 作 内 容
| 责任人
| 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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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
| 市区经济适用住房新开工建设1460套、10万㎡,竣工730套、5万㎡
| 鄂金书
| 年 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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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 住房保障资金按政策规定提取到位,专户储存
| 王荣正
| 年 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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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管局
| 1.进一步完善市区廉租住房管理规定;
2.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进一步,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应保尽保;
3.完成廉租住房建设1.1万㎡;
4.廉租住房实物配租150户。
| 经颜明
| 年 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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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
| 1.经济适用住房与廉租住房建设完 2.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管理规定;
3.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应保尽保;
4.住房保障资金到位,专户储存;
5.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受理窗口建设和电子档案网络系统建设。
| 王金祥
| 年 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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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
| 1.经济适用住房与廉租住房建设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2.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管理规定;
3.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应保尽保;
4.住房保障资金到位,专户储存;
5.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受理窗口建设和电子档案网络系统建设;
6.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
| 彭良豪
| 年 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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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
| 1.经济适用住房与廉租住房建设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2.完善廉租住房管理规定;
3.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应保尽保;
4.住房保障资金到位,专户储存;
5.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受理窗口建设和电子档案网络系统建设。
| 沈大银
| 年 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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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徒区
| 1.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应保尽保;
2.启动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
3.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受理窗口建设和电子档案网络系统建设。
| 殷利民
| 年 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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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口区
| 1.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应保尽保;
2.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
3.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受理窗口和区、街道(镇)、社区审核体系建设;
4.进一步完善电子档案网络系统建设。
| 马国进
| 年 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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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州区
| 1.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应保尽保;
2.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
3.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受理窗口和区、街道(镇)、社区审核体系建设;
4.进一步完善电子档案网络系统建设。
| 刘凯成
| 年 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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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
| 1.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应保尽保;
2.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受理窗口建设和电子档案网络系统建设;
3.进一步扩大新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公寓租赁房建设。
| 沈 沉
| 年 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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