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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度住房保障任务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度住房保障任务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9〕53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加快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切实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安定,实现我市住房保障工作跨越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度全市住房保障目标任务分解下达(附后)。希望各地、各部门以实干兴市、不断进取的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扎实工作,落实资金,细化措施,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我市住房保障工作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
  2009年度全市住房保障目标任务分解表

责任单位

工 作 内 容

责任人

完成时间

市建设局

市区经济适用住房新开工建设1460套、10万㎡,竣工730套、5万㎡

鄂金书

年 底

市财政局

住房保障资金按政策规定提取到位,专户储存

王荣正

年 底

市房管局

1.进一步完善市区廉租住房管理规定;

2.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进一步,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应保尽保;

3.完成廉租住房建设1.1万㎡;

4.廉租住房实物配租150户。

经颜明

年 底

丹阳市

1.经济适用住房与廉租住房建设完

2.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管理规定;

3.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应保尽保;

4.住房保障资金到位,专户储存;

5.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受理窗口建设和电子档案网络系统建设。

王金祥

年 底

句容市

1.经济适用住房与廉租住房建设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2.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管理规定;

3.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应保尽保;

4.住房保障资金到位,专户储存;

5.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受理窗口建设和电子档案网络系统建设;

6.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

彭良豪

年 底

扬中市

1.经济适用住房与廉租住房建设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2.完善廉租住房管理规定;

3.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应保尽保;

4.住房保障资金到位,专户储存;

5.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受理窗口建设和电子档案网络系统建设。

沈大银

年 底

丹徒区

1.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应保尽保;

2.启动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

3.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受理窗口建设和电子档案网络系统建设。

殷利民

年 底

京口区

1.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应保尽保;

2.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

3.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受理窗口和区、街道(镇)、社区审核体系建设;

4.进一步完善电子档案网络系统建设。

马国进

年 底

润州区

1.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应保尽保;

2.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

3.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受理窗口和区、街道(镇)、社区审核体系建设;

4.进一步完善电子档案网络系统建设。

刘凯成

年 底

镇江新区

1.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应保尽保;

2.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受理窗口建设和电子档案网络系统建设;

3.进一步扩大新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公寓租赁房建设。

沈 沉

年 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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