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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建设厅2009年村镇规划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建设厅2009年村镇规划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建村〔2009〕47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

  现将《省建设厅2009年村镇规划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认真做好2009年的村镇规划建设工作。

  附件:《省建设厅2009年村镇规划建设工作要点》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
  省建设厅2009年村镇规划建设工作要点

  2009年全省村镇规划建设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2009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城乡规划法》要求,深入推进村镇规划编制及实施管理;促进小城镇尤其是重点中心镇建设;继续做好村庄建设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村镇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引导村镇集聚集约发展,改善村镇人居环境。

  一、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
  1、加强政策法规建设,配合做好《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制定工作,做好修订《江苏省村镇建设管理条例》的前期准备,调研起草《江苏省重点中心镇发展意见》。
  2、结合建设部课题,研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模式与规划建设管理政策,通过镇村布局规划实施,推进土地的集聚集约利用,改善农民人居环境。

  二、做好村镇规划编制与实施
  1、继续督促指导各地做好乡镇总体规划与镇村布局规划的修编。有序推动小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选择一批重点中心镇开展近期建设用地控规编制研究示范,探索小城镇控规的一般性适用规律。
  2、组织开展村庄规划编制示范、指导督查和方案交流活动,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做好村庄规划的编制及修编,加强对特色保护、乡村旅游等的研究和指导,提高规划编制质量。
  3、根据《城乡规划法》要求,指导各地加强对村镇规划的管理,有效推进镇村布局规划实施。

  三、全面提升村镇人居环境
  1、完成200个省级村庄环境整治试点工作,指导苏南、苏中和苏北因地制宜开展村庄建设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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